念法律




如果法律念的好

只是讓自己容易從因果關係的詭辯中跳脫應負的責任 

並且逃避作出犯錯該為的一個最起碼的、簡單的道歉

最後在文字遊戲中自欺欺人地以為自己對於錯誤的發生不需負應有的責任

哪怕只是覺得責任被自己的說詞減輕 或更甚於責任根本不存在

這都將極為可悲

就這點來看 也許更加強我念好它的想法

唯有提高自己的境界 才有辦法看穿別人的詭辯與詐稱

儘管這並非我本來所想的

或者 也許我根本就不適合這個爾虞我詐

充滿心機與計算 為己的利益衡量勝於一切的醜陋小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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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與某陳姓總統無關,乃源自其他事件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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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ay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