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始結束了法學研究的報告
報告主題是「從門前藥局檢視我國醫藥分業現況」
而這是讓我心情很差的一份報告


老師安排了兩位評論人
不約而同地 評論人評論的重心
花了相當大的篇幅去討論衛生署的這個政策
究竟能否發揮應有的功能
除了引用報紙的報導之外
也提出他們自己的論證方式或經濟分析
並且某同學亦提出其過去於自家診所兼職的經驗
說明診所調劑作業無須專業
徹底地鞭笞了「醫藥分業」這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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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的報告中並沒有討論該政策好壞與否的目的
並且在寫作過程中試圖保持中立角度去探討
但是由於資料過於偏頗、不周全
因此並未達到最初設想的效果

雖然對於評論人針對醫藥分業的問題
我答以與本文所欲討論者無關
並且也得到老師的認同
但是對於評論人的疑問
這幾天 卻是一直不停的在腦中重複繚繞

我想醫藥分業政策(或者是其他後續替代的政策)的成效
亟需能對自己專業發揮的藥事人員的配合
也許診所用藥相對單純 但藥物的危險性並未相對減低
不否認的是診所的部分業務 儘管非藥事人員亦能上手
但是使用藥物上的潛在風險是以倍增記
如我在報告中所述 一個對於自己經手的東西之風險沒有認知的人
並且對其也沒有充分認識與資訊
這樣的人絕對沒有辦法在醫療活動中 擔任減低風險的角色
有人覺得診所的部分 因為單純的業務與環境
事實上沒有需要注意的風險 因此就算一般人也可經訓練來從事該業務


問題轉為,誰才最能減低風險?

在高度封閉的北醫校園中 
(請原諒我用封閉二字,但是事實極為近似)
所有人所學的領域都是醫學相關
所有人接受的資訊 看事物的角度 被訓練的方式都很類似
這種情況下最容易產生盲點
過去我無條件的接受了醫藥分業的觀念
而今天我被迫重新檢視它

誰有資格跟能力呢
一 工讀生?醫師太太?
        儘管診所的業務相對簡單 藥品的種類也相對不那麼繁瑣
        單純的調劑 經過訓練以及時間的磨合後也能夠勝任
        但是 

二 護士
三 醫生
四 藥師
五 其他

是否一定要用醫藥分業才能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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